闽东白银的大开采
1.明中期福建银矿大量开采
随着白银货币化进程的推进,白银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作用不断得到加强,白银似乎成为财富的代名词,于是人们对白银的需求量不断加大,全国上下掀起一场大规模的白银开采运动,而当时的福建是白银的主产区。关于明中期,福建省各主要县银矿开采、课税情况据统计:明代前期,福建银矿的开采约占全国的10.7%-14.7%。明中后期有银矿10所,矿坑43条。天顺四年(1460年)统计全国矿产:福建位居全国第三,为28250两。。据上表显示:福建有13县被列入,主要集中于闽北、闽东,其中以闽东为最,当时闽东五县都有银矿开采。据表所列:闽东银矿5所,占总数的45.4%;课税额14782两,占总课税额的63.8%。此中,位于宁德县的芹溪银矿,税收是5900两,为福建所收银矿税之最高。
2.闽东芹溪银冶
关于芹溪银矿,据《周墩区志》记录,在十七都,宋元祐年间(1086年-1093年)开发,至熙后(1194年)以后逐渐 弃。明洪武十九年(1386年),邑民何安请得为之,岁纳银三十六两。永乐元年(1403年),专命中官、御史各一员监督输课,岁纳银一千九百五十两。正统九年(1444年),增至三千零九十两。景泰初(1450年),纳银二千九百两。是时矿脉微细,罢官监督。天顺二年(1458年),定额每岁纳银二千零八十两,匀入通县丁粮派银贴纳,百姓疲敞,多至逃窜。正德三年(1508年),减定一千五百六十两。五年,诏尽罢之,民力始苏。嘉靖十四年(1535年),浙人林福奏请复开银场,随命在旦夕院落道临视,见矿脉已绝,逐奏罢之,今废。《通志》载:“张鹏,字腾霄,西安人。宣德间,以御史监督宝丰银场。先驱者每岁四进场课,大为民病,鹏逐减其二,民得以苏。嘉靖三十年(1551年),上洋村耆宾张彭八准于官司地方开煽,围城驻军保护。”据十修周宁贡川《司徒陈氏谱》序载:“银场,井下三千采矿工,井上一万过往客。”记录了当年银场子炼银规模和繁华景象。而今,人们还可以看到当年银矿开采的大小不一的银坑、石磨等许多遗迹。1571年,福建省抚按两院下令禁止开采该矿,并在圣银楼立“奉抚按两院禁示”的石碑,碑文至今仍旧清晰可辨。明代宗(朱祁钰)景泰元年(1450年),宝丰银场税额虽减至2900两,明*也撤了监督*,但此时矿脉渐细。矿主无利可图,纷纷停采。明朝*为保证财政收入,实行的是固定税额率制,到明英宗(朱祁镇)天顺二年(1458年),便把本应由矿主负担的定额2800两税银摊派到当地百姓头上,造成“百姓疲敝,多至道窜”。明武宗(朱厚照)正德三年(1508年),虽然税银减至1560两,仍然没有解决根本矛盾。到正德十年(1515年),林聪再次上藏,向朝廷陈述宝丰银矿事,这便是著名的《请除杂差疏》。。极言福建银场课银之艰,乞速减免。矿工起义被*后,明朝廷终于接受林聪建议,罢宁德、建宁银税。经过20年后,明世宗三年(1534年)宝丰银场改在官司村围墙里炼银。据《通志》载:“时,东南部有倭寇侵扰,北方有鞑靼攻袭,内忧外患,国库空虚。”明嘉靖二九年(1550年),浙江籍新科状元唐汝楫奉旨到宁德县十七都二图七甲上洋村,向当地首富张彭八借银两。彭八公赏识唐汝楫才华,便倾其所有,把十万余两(另有一说是近三十万两)银子全部捐献给朝廷。唐汝楫为张彭八的行为所感动,便拜张彭八为谊父。关于上洋张氏在芹溪和官司开采获得多少银子,没有确切的证录。但从上洋张氏因为先人做墓之事而引发的官司的流传中可窥一斑。据调研,由于上洋张家为先祖做墓与七步溪头洋财主交恶,在唐汝楫因严嵩倒台受牵连之后,被告,张彭八儿子被捕入狱。为营救被捕之人,张氏发动整个家族力量,耗费巨资,走后门、拉关系、攀亲戚,银子不知用了多少。但有一个数字或许可以说明一些问题,据村里的老人说:仅告状用于掺杂于银两中的红铜和铅就达三石。据《教你看懂天工开物》记录:只有红铜和铅两种金属可以掺混进银子中作假",我们可以作如下推测,为了营救家人,他们不可能在白银中掺入太多的红铜和铅,如果露馅,将得不偿失。假如以5%红铜和铅为标准掺入银两计,那么张家在官司上至少耗去60000两白银,根据全汉升的研究,嘉靖元年(1522年)全年的年例银是59万两。张家为官司耗去6万两,相当于嘉靖元年全年的年例银的十分之一。此外,明代,闽东其他县市都有与周宁银矿开采相类似的记录,如福安,据《福安县志》载,明宣德年间,福安便有“三千来去客,四万打银人”之说,民间银器制作日盛;弘治三年(1490年)七都上坪阳、凤头山一带银矿开采,产银课税7102两等。菑银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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