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订公司章程以避免潜在问题的过程中,遵循法定程序至关重要。
以下是详细步骤:
首先,由董事会制定修改章程的决议和草案。
其次,股东会就章程修改条款进行投票表决。
有限责任公司需获得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支持;
股份有限公司则需得到出席股东大会且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若修改内容涉及审批事项,需上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
例如,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新股需向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申请许可;
若涉及公开发行,还需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对于涉及登记事项的修改,需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并办理变更手续;
未涉及登记事项者,仅需备案即可。
此外,修改章程涉及公告事项的,需依法进行公示。
最后,修订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与“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还需附上公司法人签字盖章的文件方能完成变更。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