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故居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小石桥胡同24号,是一座西城区文物保护单位。这座故居原是清末邮传部大臣盛宣怀的私邸后花园,又传说曾是大太监李莲英的花园。民国时期,这里曾是戴笠手下军统局华北办事处处长马汉三的住所,内部拥有楼阁、长廊、竹林、喷泉等设施。然而,在“文革”期间,康生曾在此居住。
董必武曾经居住于此。故居以四合院布局,保持完好,于1981年改建为涉外的竹园宾馆,现为三星级酒店。宾馆内设有醉杨轩中餐厅、抚松斋西餐厅、御花园酒吧、漱芳斋歌厅等设施。庭院与竹林相依,虽不复南方竹林的繁茂,却展现了一种京城官宦之家的大气。竹林与庭院相守近百年的历史,使得这份古老与现代技术无法复制的完美。
董必武的人生经历丰富而精彩。他于1903年考取秀才,1905年考入湖北“文普通”学堂,1910年毕业,获清朝学部授予的拔贡学衔。毕业后,他在黄州任教员。1911年,他参加了辛亥革命,并同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14年,他考入日本东京“私立日本大学”学习法律,并在日加入孙中山创建的中华革命党。1915年6月回国后,他从事反袁活动,两次被捕入狱。1916年出狱后,他再次赴日本。1918年回国后,他参与护法运动,并在上海参加了五四运动。此后,他创办了武汉中学,教授国文。1920年秋,他在武汉建立了共产主义小组,并于1921年7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成为武汉小组的代表。他随后在湖北省建立和发展党组织,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包括中共中央党校校长、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最高法院院长、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任等。
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董必武领导筹建了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并任湖北省国民党工作委员会主任、国民党中央候补委员。1928年,他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列宁学院学习。1932年回国后,他在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工作,担任过中共中央党校校长、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最高法院院长、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在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后,他在陕北担任过中共中央党校校长、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理主席等职务。在抗日战争时期和抗战胜利后,他是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谈判的代表之一,并代表解放区参加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他担任过中共中央南方局副书记、中共重庆工委书记、中共中央财经部长、华北局书记、华北人民政府主席等职务。
董必武故居,地址:小石桥胡同24号 。 董必武,1886年生,原名董贤琮,又名董用威,字洁畲,号壁伍。湖北黄安(今红安)人。建国后,历任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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