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行清算需遵循以下七个步骤:
第一步:成立清算组,启动清算程序。
第二步:通知或公告债权人,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第三步:清理公司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第四步: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坏账处理,需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扣除损失。
第五步:清偿债务,公司财产(不包括担保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即先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之后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清偿公司债务。
第六步:分配剩余财产,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清偿债务后有余额的,按出资或持股比例向各投资者分配剩余财产,分配过程视同对外销售,确认隐含的所得或损失。
第七步: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清算过程主要涉及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最终了结企业债权债务。计算清算所得时,需考虑资产处置产生的所得、债务清偿产生的所得或损失,以及企业终止持续经营后清算期间的纳税年度、递延收益、待摊费用、预提性质的费用、商誉扣除以及未弥补亏损等问题。清算所得计算公式为:清算所得=全部资产处置所得-清算费用-无法偿还的债务-无法收回的债权损失-尚未确认的递延收益-尚未扣除的税前允许扣除的待摊支出-已在税前扣除而不再实际支付的预提性质的支出-商誉-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计算公式中,全部资产处置所得等于资产交易价格或可变现价值减去资产计税基础及税前允许的税金及附加。
计算清算所得时需注意,企业终止持续经营,清算期间应视为独立的纳税年度;清算所得应视同资产隐含的所得或损失已实现;允许弥补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
清算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清算所得税=清算所得额×25%税率。在计算清算所得税时,需关注与优惠政策有关的问题,如清算过程中处置资产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收入不计入清算所得,继续享受免税待遇。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