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5-02-08 16:44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买房的人不知情且支付的钱款并已经办理了过户,房屋是不能追回的,只能要求分割售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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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5-02-08 16:42
这个节点是非常关键的,假如说离婚之前你的老公没有经过你的同意来卖房子,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你的签字,房子卖不出去,如果离婚之后房子已经归你老公了,那么他把房子卖出去,这是他的私人产品。所以你是没有办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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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5-02-08 16:47
如果人家手续正规,没有问题,你是要不了的,只能去起诉你老公,而不能找人家买方,人家毕竟是正规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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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5-02-08 16:48
不一定。你老公偷偷把你们俩共有的房子卖掉,在法律层面上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无权处分不会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果购买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你老公是无权处分,同时已经支付了合理价款的,而且房屋已经办理完过户登记,那购买人可以直接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家与家律师建议,在这种情况下,你要先搞清楚,你老公与购买人是否已经办理完成房屋的过户登记,对方支付的房价款是否符合市场行情。因为在实践中,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出售房屋需要双方同意;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大部分城市也会核查婚姻情况,当然少部分城市还是可以直接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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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5-02-08 16:41
离婚时,你老公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就把你们的房子卖了,这是不对的。起码他对你的不尊重。他应该和你商议。不能这么做,私自把房子卖掉,这是两个人的财产,他不能一个人说了算。你说要把房子要回来,我想这是不太可能的。房子已经卖出去了,有了新的房主了,你怎么能要回来呢?只能说所卖房款,你应该要回1/2。拿这些钱来解决你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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