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购房落户政策依据《太仓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第七条,为促进人才引进与经济发展,特制定以下具体条款:
一、投资落户:在太仓市投资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投资人,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整户迁入;
二、购房就业落户:购买太仓市成套商品住房(面积需达70平方米以上),并被本市单位合法聘用,连续2年缴纳社保和医保,预计至退休累计缴费15年以上者,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整户迁入;
三、经商产业落户:在太仓经商、兴办产业连续3年以上,累计纳税20万元以上,并购买成套商品住房,房产证办理3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者,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整户迁入。
申请条件及材料:
1. 房产面积: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面积需达70平方米以上;
2. 就业:被本市单位合法聘用;
3. 社保、医保:在本市参加社保、医保2年以上,预计至退休累计缴费15年以上。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申请,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医保2年以上的交费清单,户籍证明,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无参加国家禁止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整户迁入需提供结婚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方式:
1. 窗口办理:太仓县公安局人管大队窗口,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2. 微信在线办理:通过手机微信在线提交资料,公安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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