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依法注销后,其法律责任便已消失。
然而,若公司设立与注销过程违反法律规定,原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还需负责处理尚未解决的债权问题。
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确保商业流转的安全性,《公司法》对此类注销进行严格监管。
除特殊情况(如合并或分立)外,必须先通过法定清算流程方能申请注销。
由此可见,唯有在清算完毕之后,公司才能正式申请注销。
若在未偿还债务的情况下,股东仍使用假清算报告注销公司,依据《公司法》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将导致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
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
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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