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工产假多少天?广西育儿假多少天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最新修订版本,广西合法生育的夫妻,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可以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5天。在女方分娩后,女方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根据生育子女的数量,可以额外增加产假天数:生育一孩增加60天,二孩增加70天,三孩增加80天。男方则可以享受护理假25天。
此外,夫妻双方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可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10天。这一政策旨在支持家庭育儿,减轻育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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