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法定产假为98天,符合规定情况下可延长至158天。生育子女无论一孩、二孩还是政策内多孩都享有延长产假60天的权益,配偶亦可享受15天陪产假。延长婚假、产假期间,员工将享受与正常婚、产假相同的待遇。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有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如果分娩过程出现难产,产假可增加至113天;若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产假将增加15天。女职工在怀孕未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情况下,将享受15天产假;若怀孕满4个月后流产,产假则延长至42天。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进一步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有国家规定的婚假外,额外享有15天的婚假。同时,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外,额外享有60天的产假,配偶还将得到15天的护理假。在延长婚、产假期间,员工可享受与正常婚、产假等同的待遇。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