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里有许多的建筑会被重新改造,或者是拆除,有朋友会问,如果在农村中有一块闲置的宅基地,那么,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拆除吗,答案当然是不可以的。
因为强拆,在我国是非严重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的时候,我国中纪委就强拆强占,作出明确指示,要各地政府和纪检委都要相互监督,严防严控,强拆强占,官商勾结这种恶类事件的发生。
所以,如果发生了对闲置宅基地的强拆,那我们可以选择报警,也可以去到人民法院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宅基地虽然它不属于我们村民他的存在,也并不是为了让我们的村民去占有,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于我们的村集体的,而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才是属于我们村民,即使是没有这个房屋的使用权,但是我们也有对房屋使用的监督权.
如果有关部门没有经过允许就对一块闲置的宅基地进行了强拆,那么这是不可以的,他必须要与我们的村集体进行协商.因为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他们需要旧宅基地拆迁的赔偿协议进行进一步的沟通,然后再依法对宅基地进行拆迁之后赔给到相应的村集体一定的赔偿款项和金额.
如果这块基地上没有自建房屋的话,也不用赔偿给房屋相应的村民。
宅基地上没有房屋,那么就意味着。对于这部分的拆迁补偿,只用给到村集体。但是如果是未经允许,而对其进行强制拆除的话。是不可以的,但是有一种违法建筑是没有人继承,没有人居住的危房,那么是可以对这个建筑上的危房进行强制拆除,但是也要将这个补偿的金额补偿到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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