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高利贷的追债问题,首要明确认识是合法的利息部分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追讨,包括协商和法律诉讼两种方式。如果债权人决定采取民事诉讼手段,法院将依法进行调解或判决,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然而,对于超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部分,按照法律规范,借款人有权拒绝偿还这部分额外产生的费用。这是基于公平原则,保护借款人权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这一条文为解决借款逾期利息提供了法律基础,确保了债权人在借贷关系中的权益。
因此,在处理高利贷追债问题时,应首先确定利息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若超出合法界限,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这部分额外利息。同时,通过合法的法律手段,如民事诉讼,寻求解决借款纠纷,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最终,法律是解决借贷纠纷最有效的途径,遵循法律程序,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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