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盘点与存货盘点的主体和方式存在显著差异。对于存货,实物和账簿由专门的物资管理人员负责,而财务部门仅负责记录存货金额。因此,盘点的主要目的是核对双方账实是否一致,以及物资部门内部账账是否相符。在这种情况下,物资部门是盘点的主体,而财务部门则作为监盘人员。相比之下,现金的盘点主要由财务部门内部完成,一般由出纳进行清点,财务主管负责监管。在特定情况下,单位领导、上级主管部门、检查人员或公检法部门也可能要求财务的出纳进行现金的盘点。
盘点方式方面,存货的盘点通常采用实地清点法。然而,现金由于其存在形式多样,包括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因此盘点方式也有所不同。现金和非现金货币资金的盘点通常采用实地清点法,而银行存款则通过银行对账单来进行核实。
总结而言,现金盘点与存货盘点在主体和方式上存在显著区别。这些差异主要源于两者管理的不同职责和存在形式。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企业更好地进行资产管理和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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