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消费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消费者与经营者产生权益纷争之时,可采取以下途径加以解决:
首先,尝试与装修公司进行友好协商。
此举不仅能够快速解决问题,且最为省时省力。
其次,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协助,由其充当中立第三方进行调解,劝导双方最终达成共识。
再者,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申诉。
最后,依据先前与装修公司签署的仲裁协议,将案件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具有不开庭审理及一裁定音的特点,能够迅速解决问题。
然而需注意,一旦选择仲裁,便不可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向法院提起诉讼需递交诉状并附上相关证据。
虽然法院处理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但过程相对繁琐。
另外,行业规定亦为纠纷解决提供了多种途径。
例如,部分家居装饰市场规定,纠纷解决程序如下:
投诉——调解部接案——质检部现场查验——调解部、质检部依据查验结果进行调解——若双方达成协议则进行维修或返工;
若未能达成协议或不履行协议,则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消费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与经营者产生权益纷争时,可采取以下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合法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依据与经营者签订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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