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离职时,务必谨慎行事,避免触犯大忌。以下是对试用期离职需注意的要点总结。
主动离职时:
1. 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报告,而非离职申请。确保离职过程合法合规。
2. 若试用期内缴纳社保、公积金,需办理停保、公积金封存等手续,妥善整理离职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薪资证明、劳动合同原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专业职业证书等。
3. 完成离职手续,领取离职资料,结算薪资。
关于离职审批,用人单位批准与否不影响劳动关系解除。劳动者依法提前通知,即完成解除义务,用人单位有义务配合办理离职手续。
“即辞即走”需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完成交接工作,否则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需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特殊情况下的离职:
被迫离职时,劳动者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收集证据,通过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赔偿金。
违法辞退时,劳动者应要求明确辞退原因,收集违法解除证据,可主张经济赔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末位淘汰制度下的辞退,不符合“不能胜任工作”的法定条件,劳动者有权反对。
试用期离职应遵循法律法规,提前通知,妥善处理离职手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