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钢丝绳、吊钩和滑轮的使用规范详解
塔式起重机在建筑施工中的安全性至关重要,钢丝绳、吊钩和滑轮是其关键部件。本文将根据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详细介绍这三者的使用规范。
一、基本规定
1. 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保持铅垂线一致,确保吊重稳定平衡。
2. 每次使用吊具、索具前,需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使用;发现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
3. 每月进行一次吊具、索具检查,记录检验结果,作为继续使用、维修或报废的依据。
二、钢丝绳使用规范
1. 钢丝绳作为吊索时,安全系数不得低于6倍。如吊重为30吨,则需有180吨的起重能力。
2. 编结固接时,长度不得少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确保插接绳股拉紧,凸出部分光滑平整,预留适当长度并扎牢。
3. 钢丝绳插接连接应满足《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要求,确保连接强度不小于最小破断拉力的75%。
4. 绳夹固接时,数量应满足要求,绳夹与受力绳一边保持平行,间距不少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5. 吊索必须由整根钢丝绳制成,中间无接头,环形吊索允许有一个接头。
6. 多点起吊时,吊索数应与吊点数一致,确保性能相同。
7. 严禁使用打结方式系结吊物。
8. 卸扣无明显变形、裂纹或弧焊痕迹,销轴螺纹无损伤。
三、吊钩与滑轮使用规范
1. 不宜使用铸造吊钩。
2. 当存在意外脱钩风险时,应使用防脱绳带闭锁装置的吊钩;若吊钩可能被其他物品钩住,应采用安全吊钩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3. 吊钩严禁补焊,出现裂纹、挂绳处截面磨损超10%、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变形、开口度增加15%、钩身扭转角超过10°等情况,应予以报废。
4. 滑轮出现裂纹、轮缘破损、不均匀磨损达3mm、轮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壁厚的20%、铸造滑轮槽底磨损达钢丝绳原直径的30%、焊接滑轮槽底磨损达钢丝绳原直径的15%等情况,应予以报废。
5. 滑轮、卷筒、吊钩均需设有钢丝绳防脱装置。
6. 卷筒两侧边缘超出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不应少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
7.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应安全可靠,至少保留3圈。
遵循上述规范,确保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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