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根据你所述的情况,这应属于“约定违约金”的范畴,即这种违约金是在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后才需要支付的。
然而,你提到已在工资中扣除的所谓“违约金”,实际上并不属于违约金,而更接近于“压金”。这种“压金”的形式在中国的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因此,你有权要求单位退还这部分所谓的“违约金”。如果企业拒绝退还,你可以凭借收据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他们应该能够协助你完成退款。
在遇到此类问题时,重要的是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合理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每个人的权利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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