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必须从员工第一天上班开始为其购买社会保险。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避免因签订合同与实际开始工作之间的时间差导致的权益受损。
因此,如果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的6个月内才开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同时,员工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公司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保险的缴纳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为员工缴纳。如果公司未能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可能会面临罚款和其他法律后果。此外,员工在入职时,有权要求公司明确告知社会保险的缴纳时间及具体流程。
总之,为员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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