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3日,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志着中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该标准从2007年8月10日起开始执行。[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提供了中国土地利用的详细分类。标准将土地分为12大类,每个大类下又细分为若干二级类,以满足对土地利用的全面描述。以下是一些主要分类及其含义:
一级类 | 二级类 | 含义
--- | --- | ---
01 | 耕地 | 包括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如水田、水浇地、旱地等。特别提到南方宽度小于1米、北方宽度小于2米的固定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也在定义中。
02 | 园地 | 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的土地。包括果园、茶园和其他园地。
03 | 林地 |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以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
04 | 草地 | 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分为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和其他草地。
05 | 商服用地 | 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06 | 工矿仓储用地 | 主要用于工业生产、采矿、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07 | 住宅用地 | 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分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农村宅基地。
0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
09 | 特殊用地 | 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
10 | 交通运输用地 | 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
11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
12 | 其它土地 | 包括空闲地、设施农用地、田坎、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等。
这一标准的发布,为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了统一的规范和依据,有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标准详细列出了各类土地的定义和特征,为土地规划、评估、管理等提供了清晰的分类标准,有助于提高土地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土地利用分类是区分土地利用空间地域组成单元的过程.这种空间地域单元是土地利用的地域组合单位,表现人类对土地利用、改造的方式和成果,反映土地的利用形式和用途(功能)。土地利用分类是为完成土地资源调查或进行统一的科学土地管理,从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异规律、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方式等,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按照一定的层次等级体系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别。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