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主要指的是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这些补贴、津贴需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且免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加班工资是否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呢?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取得的加班工资并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因此,加班工资应当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简单来说,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是指由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而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取得的加班工资,则并不属于这一范围。因此,加班工资应当按照正常工资进行征税,而非作为补贴、津贴处理。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