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俄罗斯在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地位的合法性,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三条,五常国包括中国、苏联、英国、法国和美国,其中并没有俄罗斯。此外,在1991年叶利钦致联合国秘书长的信中提到,苏联在联合国系统内的席位由俄罗斯联邦继承,这一过程并未经过联合国大会讨论或苏联各成员国正式授权同意。正常情况下,应召开联合国大会进行投票,例如中国取代中华民国或南联盟取代南联邦的案例。
建议采取的步骤包括暂停俄罗斯的联合国安理会席位,随后俄罗斯需提供原苏联(不含俄罗斯)14个加盟共和国的授权书。接下来,应重新召开联合国大会会议,讨论并投票决定俄罗斯是否有权继承苏联的合法席位,确保遵守法律程序。
我个人坚定支持俄罗斯保持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地位,认为对于既成事实可以采取先执行后补手续的方式。相信在全球范围内,俄罗斯作为具有影响力的负责任大国,即使进行补办手续,也会得到广泛认可。正如古人所说,“真金不怕火炼”,其合法性终将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