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质押,顾名思义,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银行账户中资金为担保,向债权人提供保障债权实现的一种方式。债权人借以获得的保障权被称作账户质权。银行账户,作为会计术语,本身并无价值和交易价值,无法作为质押的直接对象。资金,才是真正有价值的部分,因此,银行账户质押实质上是以账户内资金作为质押物。然而,资金流动性强,不具备确定性,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浮动担保制度,加之银行在账户资金监管上的力度有限,无法实现对资金的直接支配,这与担保标的物特定性的要求不符。从质押物的角度来看,银行账户质押并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质押形式。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