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部队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以及防卫作战、抢险救灾、参加国家经济建设等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法》第七条 人民武装*部队执行下列安全保卫任务:
(一)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
(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地、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信枢纽的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
(三)主要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隧道的武装守护;
(四)监狱和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
(五)直辖市,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重要城市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
(六)协助*机关、*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运任务,协助其他有关机关执行重要的押运任务;
(七)参加处置*、*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
(八)国家赋予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武装*部队,成立于1982年6月,前身是中国人民**纵队,始建于1949年8月。中国人民武装*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
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中国人民武装*部队由党*、**集中统一领导,实行**-*部队-部队领导指挥*。*部队职能属性不变,不列入*序列。
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将列*部队序列、*部门领导管理的现役力量全部退出*,将国家海洋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转隶*部队,
将*部队担负民事属性任务的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整体移交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并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同时撤收*部队海关执勤兵力,彻底理顺*部队领导管理和指挥使用关系。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法—国防部网
中国人民武装*部队—百度百科
人民武装*部队执行下列安全保卫任务:
1、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
2、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地、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信枢纽的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
3、主要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隧道的武装守护;
4、监狱和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
5、直辖市,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重要城市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
6、协助*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运任务,协助其他有关机关执行重要的押运任务;
7、参加处置*、*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
8、国家赋予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扩展资料:
2009年8月27日, 十一届全国*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中国最高立法机关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法》,首次对武装*的任务、职责、义务和权利等,通过法律形式予以明确和规范。
《人民武装*法》表决通过,中国首次立法规范*权责。*部队执行包括“参加处置*、*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等在内的安全保卫任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规定调动、使用人民武装*部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中国人民武装*部队 百度百科
揭秘:*与*之间的区别,*到底算是*还是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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