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属于扰民,这个你可以投诉当地城建局或街道城建科,具体施工时间,应该有规定的,休息的时间不允许施工,如果城建部门不管,可以找综合执法或*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所指的噪音,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排放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国家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危害周围生活环境时,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在报经县级以上*批准后,可以*其作业时间。
199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颁布施行。本条例,即*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是中国防治噪声污染的主要法规。
1989年9月26日*发布,自1989年12月1日起施行。宗旨是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障人们有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护人体健康。
《条例》规定: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妨碍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和其他正常活动的现象。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没有明确周六周日是否允许施工。
如果噪声扰民协商未果,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也可以向*起诉。
一、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
如果您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二、因此所说的情形,如果符合上述描述,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可以向所在地的环保部门投诉。
“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此,可以向*起诉。
扩展资料:
施工噪声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
第二十二条 凡在建筑施工中使用机械、设备,其排放噪声可能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的,应当在工程开工十五日前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报,说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者名称、建筑施工场所及施工期限、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声强度和所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
第二十三条 排放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国家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危害周围生活环境时,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在报经县级以上*批准后,可以*其作业时间。
第二十四条 禁止夜间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生产工艺上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经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 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的,确因经济、技术条件所限,不能治理噪声源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小程度,并与受其污染的居民组织和有关单位协商,达成协议,经当地*批准,采取其他保护受害*益的措施。
参考资料:
《环境噪声防治法》-百度百科
国家仅规定禁止夜间施工,但未规定法定休息日禁止施工。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进行_反映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进行公告,且噪音不能超出*,否则可以起诉。对于违反规定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的噪音上限是55分贝,不得不在室内测量时,室内噪音标准要比所在区域低10分贝。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的噪音排放标准:
1、土石方施工阶段,夜间噪声限值是55分贝;
2、夜间禁止打桩施工;
3、结构施工阶段,夜间噪声限值是55分贝;
4、装修阶段,夜间噪声限值是55分贝。
扩展资料: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