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时的*是不可以抵扣个人出租房屋时的个税和*的。
其实只要你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直接享受免征**。
那我就摘要发布的规定来说明吧。
对于个人销售、出租房屋所取得的收入也需要缴纳*,同样适用这项新政。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延续此前已出台*的相关口径,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提高至15万元以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
同时,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比如,如果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依法纳税。
所以买房子时的*是不可以抵扣个人出租房屋时的个税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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