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居住证》。
需要准备的资料 :
1、亲戚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和亲戚本地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
3、本人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社保缴费单等就业证明。
*流程:
1、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负责对申领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补齐材料。
3、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扩展资料: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居住证
一、需要准备的资料
(1)亲戚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和亲戚本地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
(3)本人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社保缴费单等就业证明。
二、*流程
1、需要申领居住证的,由个人或委托人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或者由个人所在工作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2、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材料后;负责对申领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补齐材料。
3、受理申领居住证的单位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将已经出具收件凭证的申领材料送至所在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市*机关制证部门。
4、居住证由*机关统一签发。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市*机关制证部门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申请人凭收件凭证到受理单位领取居住证。
扩展资料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居住证
以嵩明县办理居住证为例,居住在亲戚家的需提供合法稳定的居所证明。
需提供的材料
(一)办理居住登记应当提供的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两张免冠半寸白底彩照;
2.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租住出租房的,提供租房协议或者由社区民警调查核实出具租住证明;居住在单位的,提供单位证明;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户主证明;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自购房屋的提供能够证明其房屋所有权的相关证明。
(二)更改居住日期需提供以下辅助证明材料之一:
1.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证明;
2.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凭证;
3.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4.加盖*门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的劳动合同;
5.工商营业执照(需为法定代表人);
6.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连续就读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办理程序
(一)居住登记受理
居住证登记由群众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或社区中队)申请并填写《云南省居住证申领信息采集表》,受理后由社区民警进行调查。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二)审核
社区民警对申请人填写的《云南省居住证申领信息采集表》以及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对申报属实符合办理条件的,社区民警要及时将申请人信息录入云南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在《云南省居住证申领信息采集表》上签名后,连同其它申请材料一并扫描上传。对申报信息和材料不属实的由社区民警回复申请人审核结果。
能够提供居住情况辅助证明材料更改暂住起始日期登记的,社区民警对申请人填写的《云南省居住证申领信息采集表》、《暂住起始日期变更审核表》以及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民警要及时将申请人信息录入云南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在《云南省居住证申领信息采集表》上签名、《暂住起始日期变更审核表》报所领导审批同意后,连同其它申请材料一并扫描上传。
治安大队对派出所上报的更改暂住起始日期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更改暂住起始日期;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派出所并告知理由,由派出所进一步核实经所领导审批后再次上传。
参考资料:嵩明县*-居住证办理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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