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4-28 01:22
既然中止审理对你没有什么好处,再有对方起诉依据是另一案的结果,你完全没有必要提供另一案的裁决书,谁主张谁举证。虽然有中止审理依据,对方要提供给法院了才会采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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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4-28 01:25
需要另一案件为审理依据,应当中止案件审理,这一决定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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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4-28 01:23
中止审理是应该由法院提出,中止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而决定中止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182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3. 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高院裁决书是现法院审理该案件的依据,法院可能认为该案件还不清晰,证据不够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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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4-28 01:24
需要另一案件为审理依据, 的确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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