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4-15 03:01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现役军人伤残的抚恤作了如下规定:
第十四条、现役军人伤残,根据伤残性质确定为:
(一)因战致残;
(二)因公致残;
(三)因病致残。
第十五条、*伤残军人的伤残等级,根据丧失劳动能力影响生活能力的程序确定。因病评残仅限于在服役期间患病致残的义务兵。
因战、因公致残的伤残等级,分为特等、一等、二等甲级、二等乙级、三等甲级、三等乙级。
因病致残的伤残等级,分为一等、二等甲级、二等乙级。
确定伤残等级的具体条件,由民政部制定。
第十六条、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伤残等级的检查、评定、审批、调查制度,保证伤残等级的确定公正合理。
第十七条、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由军队规定的审批机关在医疗终结后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发给《*伤残军人证》,退役后一般不再办理。
第十八条、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
继续在部队服役的*伤残军人,由所在部队发给伤残保健金。
第十九条、伤残抚恤金的标准,根据伤残性质和伤残等级,参照全国一般职工的工资收入确定。
伤残抚恤金和伤残保健金的具体标准,由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制定。
第二十条、退出现役的特等、一等*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需要集中供养的,由国家设置专门机构供养;分散供养的,由地方*负责妥善安置,并按照规定发给护理费。
第二十一条、因战致残的*伤残军人在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烈士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一年后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
因战、因公致残的特等,一等*伤残因病死亡后,其家属按照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
第二十二条、领取伤残抚恤金的*伤残军人死亡时,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丧葬标准,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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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4-15 03:02
军人应该有专项的医疗报销途径,然后你可以去看一看你们关于军人的那些服务窗口,去问一下工作人员就可以了,如果说他们不管,你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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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4-15 03:02
如果当地*对你有相关福利待遇的话,那你到当地户口所在地*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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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4-15 03:03
你是军人团会人员,国家来抚养你的,因为你是在打仗的时候才会感觉你有国家来养你,不用操心,我在问养你一辈子的,祝你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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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4-15 03:04
这个你要到报销处好好问一问。然后看看能报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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