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补缴可能不仅三种方法,医保补缴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等平台、各地方开发的政务小程序、APP等进行线上缴费,也可以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税务大厅等进行线下补缴。
一、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二、对于断缴人员,与单位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应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没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由个人按规定缴费,享受与职工医保同等待遇。
三、如果暂时未能就业或不想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应及时参加常居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避免医保关系中断而没有医疗保障。
以广西省柳州市为例,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补缴医保: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办理需要准备《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申报表》、调令或任职文件或入编通知书,或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职工人事档案材料,或法院、仲裁院和劳动监察机构裁定补缴的文件、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文件、《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等材料。具体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部门。
二、网上申报:可选择进入以下任一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切换地域到柳州市)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一条 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参保人员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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