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涉及劳动关系确认纠纷均属劳动争议范畴,受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注册地址所在地区域内的劳动仲裁委主管。
如对此仲裁判决有异议,可于收悉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此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总部或者劳务合同执行地所处地级市以下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管辖。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