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归属在司法裁决中通常基于子女成长优益原则进行评定。
首先,未满两岁的婴幼儿,多半会被判定由母亲监护。
但若母亲存在如下情况之一,则可能改为父亲承担监护责任:
(1)患上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重疾;
(2)虽具备抚养条件却不尽职尽责;
(3)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子女确实无法跟随母亲生活。
其次,对于年满两岁的孩子,父母双方都希望能获得监护权,此时,如有一方出现以下情况,将被优先考虑:
1、已经实施了绝育手术或失去生育能力;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生活环境变化对孩子健康成长产生显著影响;
3、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益,而对方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重疾,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
最后,对于年满八岁的未成年人,若其随父或母生活产生争议,应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