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近日就香港部分团体发起的“五区公投运动”发表了明确立场。他们强调,香港作为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其权力范围局限于执行中央人民政府的法律和政策,无权自行创设“公投”制度,尤其在涉及国家整体事务和政制发展的问题上。
此次“五区公投运动”宣称以“尽快实现真普选,废除功能组别”为主题,然而,这一行动并未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可。国务院港澳办对此表示了深切关注,认为这种擅自进行的公投活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地位不符,也与中央政府的一贯政策相悖。
香港社会的主流声音普遍对这种“五区公投运动”持质疑态度,他们强调,任何关于政制改革的讨论和决策,都应该在尊重宪法和基本法的前提下,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确保香港的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
总之,香港特别行政区在推进任何涉及政制议题时,必须坚守法治底线,遵循中央人民政府的指导和决定,而非自行创制公投制度,这既符合香港的宪制原则,也是维护国家统一和香港稳定的重要原则。
五区公投运动是指香港五区议员请辞并准备召开的“公投”活动。五区公投是香港两个泛民主派政党宣布在2010年1月27日启动五名地区直选立法会议员辞职,实现变相公投。两党并正式把这个要求尽快在香港实现全面民主化的运动称为“五区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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