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地发生工伤导致的误工费赔偿,其赔偿标准依据受伤工人的固定收入来确定。具体赔偿标准包括:
1. 医疗费用:根据实际产生的治疗费用进行赔偿。
2. 误工费:根据受害工人的固定收入,计算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部分。
3. 住院伙食补贴:依据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公务员出差的伙食补贴标准。
4. 护理费:根据受伤工人是否有收入来决定,如有收入则参照误工费计算,无收入则按当地平均生活水平计算。
5.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程度和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自定残日起赔偿最长不超过20年;但对于60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则赔偿5年。
6.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受伤工人受伤或死亡前实际抚养的人数为基准,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不满18岁抚养至18岁,无劳动能力者抚养20年,60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则为5年。
7. 交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需求支付。
8.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支付。
此外,处理交通事故的家属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也应按照上述标准计算,但总费用不得超过3人。
法律依据:《工伤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