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借贷双方关注的核心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合同通常在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等于生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指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在出借人提供借款时才正式生效。这意味着,借贷合同的生效还需出借人实际交付借款给借款人。
若双方达成了借贷合意,并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表达,仅表示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然而,合同的生效还需满足出借人已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这一条件。因此,借贷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判断标准明确,这直接影响诉讼中双方的举证责任分配及对证据、事实的认定。
在实际操作中,判断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成立与生效需考虑以下要素:双方是否达成合意、借款是否实际交付。若双方不仅达成合意,且借款确实交付,方可认定合同生效。这一判断标准对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至关重要。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法律关系中的关键环节。明确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标准,不仅有助于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法律实践中的证据收集与事实认定。因此,借贷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需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与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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