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性质、现役时间、待遇以及退伍政策上。
性质方面,义务兵是国家通过法律形式规定公民在一定年龄内必须服一定期限的兵役,在我国实行的是自愿原则,而志愿兵则是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部队教育训练管理的基本骨干,装备和技术保障的一线人才,也是密切官兵关系的重要纽带。士官征集通常在每年的5月至7月期间进行。
现役时间方面,义务兵的现役期限为两年,若部队需要且个人愿意,可改为志愿兵。而志愿兵的现役期限从改为志愿兵之日算起,至少要服役8年,总服役时长不超过12年,年龄不能超过35岁。若军队有特殊需要且个人自愿,经军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服役时间。
在待遇方面,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放津贴,同时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待遇,公费医疗待遇也是其中之一。而志愿兵实行工资制与供给制相结合的制度,符合退休条件的将办理转业、复员或退休手续,并按干部的相关待遇发放各种补助费。志愿兵退伍时,若因年老体弱生活困难,当地政府应协助解决并改善生活待遇。
退伍政策方面,义务兵服役满两年后,根据部队需要和个人意愿,部队将决定去留,留下的必须转为士官。而志愿兵退伍后原则上转业回原籍,由县(市)人民政府安置工作。在本县(市)安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报请行政公署或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安置。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