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主要分为两种: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之后按照成本减去累计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计量。公允价值模式下,则应按照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之后按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成本模式适用于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较为稳定,公允价值模式则适用于其价值波动较大的情况。企业应根据自身投资性房地产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计量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这些资产均应能够独立计量和出售,与企业自用房地产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相区分。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不仅涉及初始计量,还包括后续计量。在后续计量中,企业需根据采用的计量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依据《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企业在进行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时,需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选择需综合考虑其价值变动的特性、企业战略目标及市场环境等因素。正确选择和应用计量模式,对企业的财务报告质量和决策支持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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