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敏中在西京任职时,遇到一起案件。一个和尚因天黑无处投宿,只得在农户车棚暂避。深夜,和尚被响动惊醒,见一强盗携妇女逃逸。和尚担心被怀疑报复,选择离开。不料深更半夜,和尚不慎掉入枯井。次日,农户发现妇女及和尚尸体,和尚被捕。和尚自认罪状,供述被强盗挟持后失足落井,致妇女死亡。审讯和尚的狱吏将案情报告给府台,府台认为证据确凿,同意定罪。向敏中对该案持有异议,认为案件存在疑点。向敏中单独提审和尚,和尚如实交代并未杀人劫财。向敏中派密探查访,得知妇女实为村中某甲杀害。密探找到某甲,某甲供认犯罪过程,官府找回丢失财物。向敏中严肃认真,确保真凶被定罪,无辜和尚得以无罪释放。
向敏中(949年-1020年),字常之,开封人。父向瑀,担任汉符离令。历官工部郎中等,真宗朝拜右仆射。宋真宗咸平四年,拜同平章事。门阑寂然,宴饮不备。帝说:“敏中大耐官职!”咸平五年,复拜相。晚年买薛居正的宅院,又与张贤齐争娶左领军卫将军薛惟吉遗孀柴氏,被指责“洁之操蔑闻”,贬户部侍郎,出知永兴军。卒于天禧三年,年七十二,皇帝为此废朝三日,赠太尉、中书令,谥文简。 著有文集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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