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纠纷中证据收集至关重要。遵循《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需对主张提供证据。若因客观因素难以自行获取证据,或法院认为审理需要,法院应主动调查收集。当事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收集证据:
一、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应详细记录合同签订、执行过程中的所有对话、承诺与争议点,形成书面记录作为证据。
二、书证:包括合同文本、收据、通知函等书面材料,需确保内容真实、完整。
三、物证:如损坏的设施、违规建筑等实物,拍摄清晰照片、录像,以证明问题存在。
四、视听资料:记录双方沟通、施工过程的录音、录像,作为直接证据。
五、电子数据:邮件、短信、聊天记录等,需保存完整,可作为证明一方行为或约定的依据。
六、证人证言:请与物业纠纷相关的第三方提供证词,记录其亲眼目睹或了解的情况。
七、鉴定意见:如需要,可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设施、损害程度等进行评估,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报告。
八、勘验笔录:法院或双方当事人可共同进行现场勘查,记录勘查结果,形成笔录。
在收集证据时,应确保过程合法、证据真实有效,避免伪造、篡改或误导性陈述。通过上述方式,当事人能更有力地维护自身权益,妥善解决物业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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