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金融票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通常情况下,贷款人是犯罪主体。然而,若担保人、银行职员等帮助贷款人策划欺诈,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事实,他们也可能被视为共犯。《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二款表明,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具体方法将在后续部分详细阐述。
主观方面:犯罪的意图必须是故意,即以欺诈手段追求获取贷款以供贷款人使用的目的。如果贷款人意图将贷款据为己有,不再归还,则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
客观方面:在申请贷款时采用欺诈手段是必须的。这包括虚构事实、掩盖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或不实填写贷款资金用途,以通过银行的审批。
犯罪客体:犯罪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这里的“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而“其他金融机构”则指除银行外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如证券、保险、期货、外汇、融资租赁、信托投资公司等。这里的“安全”意味着骗贷行为使这些金融资产相对于正常贷款处于不安全状态,对银行的风险管理构成不利影响。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