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于6个月的婴儿体重计算公式为:出生体重+月龄×0.7;7至12个月的婴儿为:6+月龄×0.25;12个月时,体重暂估为10公斤。
重度脱水第一天的补液总量为10×150或180ml,即1500ml或1800ml。因有循环衰竭表现,需先进行扩容,使用2:1液,剂量为20ml/kg,大约为200ml。SB每kg 5ml需要5%的SB 30至50ml。
小儿缺水的补液计划包括定量、定性、定速和两补原则。定量等于累计损失量+继续损失量+生理需要量。轻度缺水:90~120ml/kg;中度缺水:120~150ml/kg;重度缺水:150~180ml/kg。
定性方面,等渗性缺水使用1/2张含钠液(2:3:1);低渗性缺水使用2/3张含钠液(4:3:2);高渗性缺水使用1/3张含钠液(2:6:1)。
定速主要取决于脱水程度和大便量,分为三个阶段。扩容阶段:重度脱水伴循环障碍者,使用2:1等张含钠液20ml/kg,30至60分钟内静脉推注或快速滴注。
以补充累积丢失量为主的阶段:若无微循环障碍,补液从此阶段开始,累积量=总量÷2-扩容量。8至12小时内滴入,8至10ml/kg.h。
维持补液阶段:余量于16至18小时内或以5ml/kg.h速度输注。
纠正酸中毒时,重度酸中毒可使用5%NaHCO3:3-5ml/kg,提高HCO3- 5mmol/L。粗略计算:5%NaHCO3 (ml)=(-BE)×0.5×体重;稀释成1.4%的溶液(1ml 5%NaHCO3 =3.5ml 1.4%)。以上均半量给予。
两补原则:见尿补钾,浓度低于0.3%,0.15~0.3g/kg.日。需4~6天。补钙和补镁:补液过程中出现抽风,先补钙,无效时再补镁。补钙:10%葡萄糖酸钙1-2ml/kg;补镁:25%硫酸镁0.1mg/kg/次,每6小时一次。
第二天及以后的补液方案包括溶液定量和定性。定量包括生理需要量、继续丢失量、补钾及供给热量。一般通过口服,病重或不能口服者静脉补液。
定性方面,生理需要量为60~80ml/kg,使用1/5张溶液;继续丢失量则根据实际丢失量补足,使用1/2~1/3张溶液。二者合计为1/3~1/4张,12至24小时内均匀静滴。
儿科常用的液体组成及张力包括:1:1液(1/2张),0.9%氯化钠50ml;5%或10%葡萄糖50ml;1:2液(1/3张),0.9%氯化钠35ml;5%或10%葡萄糖65ml;1:4液(1/5张),0.9%氯化钠20ml;5%或10%葡萄糖80ml;2:3:1液(1/2张),0.9%氯化钠33ml;5%或10%葡萄糖50ml;1.4%碳酸氢钠/1.87%乳酸钠17ml;4:3:2液(2/3张),0.9%氯化钠45ml;5%或10%葡萄糖33ml;1.4%碳酸氢钠/1.87%乳酸钠22ml;2:1液(1张),0.9%氯化钠65ml;1.4%碳酸氢钠/1.87%乳酸钠35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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