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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付处理是否有时限?

提问网友 发布时间:2025-02-09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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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答
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5-02-09 13:19
依据《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的判定标准应自事故发生日开始在以下期限内决定:
轻伤者至多需5个工作日完成;
一般的事故最多需要15个工作日;
严重及特别严重的事故需要20个工作日以内。
【法律依据】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2、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4、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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