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呈提交后,若雇主仍拒绝发放薪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
1. 前往当地劳动部门劳动监察处进行投诉;
2. 至劳动局申请仲裁,索要应得薪资;
3. 如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可申请支付令或直接诉诸法庭进行劳动诉讼,追回属于您的工资酬劳。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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