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0年5月,由法律系与社会科学系、德育教育中心合并而成。法律系于1986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的对口援助下成立,是宁波大学最早设立的八个系之一。法学院设有法律系、公共管理系两个系和法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两个专业。于2001年获得浙江省第一个民商法学硕士学位点,2007年获得法律硕士(JM)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两个专业硕士学位点。2010年起与社科院法学所联合培养博士生,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2年共建渔业经济管理二级博士点。学院设有理论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等八个二级学科硕士点,设有六个研究所。2018年获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教育管理与政策三个二级学科硕士点,设有公共管理研究所和地方政府治理、城乡治理与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理论与政策、土地资源管理、教育管理与政策等五个研究团队。2019年法学专业与行政管理专业均获首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试点,2022年行政管理专业获得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试点。
宁波大学2024年法律硕士招录情况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招生目录。复试线及录取情况为:法律(非法学)与法律(法学)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执行相同复试分数线,上国家线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法律(非法学)全日制进入复试74人,录取41人,最低录取分为341分;法律(法学)全日制进入复试135人,录取56人,最低录取分为351分。复试形式与内容包括线下现场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为专业知识测试(含同等学力加试),面试主要考察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与综合面试以及思想政治面试等。考生需通过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的全面考查。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独计分。复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拟录取考生需自行前往报名点所在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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